如果你留心觀察一下住宅,你會發現某些樓層特別多,比如6層、11層、18層以及26層、33層。
20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以后約10年里建的住宅樓6層的特別多,這是因為1985年頒布的《住宅建筑設計規范》規定:7樓以上的住宅必須裝電梯。6層的住宅樓既不用裝電梯,又能使地皮的利用率最大化,就成了開發商的最佳選擇。與五十年代建造的4、5層的公房相比,6層的住宅樓人住得更多,發生火災時疏散更困難些,但樓里又很少用木質樓梯等可燃建筑構件,從防火上來看又更安全些。
但是到了20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不裝電梯的住宅越來越不受歡迎。既然要裝電梯,把樓建造得高些更符合開發商的利益。不過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開發商要為超過7層的住宅樓設置室內消火栓。你會發現,開發商又不會讓住宅超過11層,因為12層以上的住宅樓必須設封閉樓梯間,這就是現有的住宅樓11層的很多的主要原因。
如果是建造更高的高層住宅樓時,開發商喜歡選18層。因為19層以上的就要設置防煙樓梯間,造價更高了。如果想建更高的住宅樓,26層是兩個最佳樓層之一,這個不是從防火要求考慮,而是從容積率、限高、覆蓋率的要求綜合算下來比較經濟而采用的樓層高。另一個從防火要求上考慮而選擇的最佳樓層是33層。33層的住宅九十幾米高,按規范不需要設避難層。超過100米的高層住宅就必須設避難層,這下開發商的投入就很大了。因此,在國內的高層住宅樓中你很難見到35、36層,一百零幾米高的住宅,在地價特別高的地方,干脆造一百幾十米高的住宅樓更合算一些。
在2014版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實施后,情況將會有一些變化。比如11層的樓會減少,9層的樓會慢慢增加。樓層越高,發生火災時居民疏散逃生越困難,這就是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對不同樓層的住宅樓有不同防火要求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