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產業信息網于2016-02-24發表了如下公告:
各有關單位:
近期公安部發布第136號令做出關于修改部分部門規章的決定,涉及《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刪去《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2014年2月3日公安部令第129號)第七條第一項中的“注冊資本三十萬元以上”、第八條第一項中的“注冊資本二百萬元以上”、第九條第二項中的“注冊資本四百萬元以上”、第十條第一項中的“注冊資本二百萬元以上”、第十一條第二項中的“注冊資本四百萬元以上”;刪去第十二條第一項,其他各項順延;刪去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和第十八條第五項中的“驗資證明”。
本決定自2016年1月14日起施行。